各县(市、区)卫生局乡医补偿教育管理中心:
淮阴卫校近期下发了《关于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第二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将盐城市乡医补偿教育第二学年学费收缴工作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费汇淮阴卫校的时间:2009年10月30日前。
二.户 名: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户行:淮安市工行城北支行
帐 号:1110050109200000746
汇款时需注明“盐城市XX县XX人数乡医学费”
三.汇款同时将缴费学员资料【包括:姓名(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要加空格)、身份证号码、所属市、县、教学点名称及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用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处邮箱(jshywxcwk@126.com),以便于打印发票;并同时发送到盐城市辅导中心邮箱(jsyc.fyj@163.com)。
四.学费标准:1500元 = 自己交纳的部分 + 培训补助经费(不享受补助的学员全部由学员自己交纳)。第一学期学员正式成绩已经发送到你们邮箱,请你们认真核对。凡不符合享受省补助的学员,必须按1500元收费和汇缴。
特此通知
盐城市辅导中心
2009年10月21日 |